装修工杀人分尸,只因怀疑对方偷了自己的钱,日前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张德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。
44岁的张德是安徽省农民,案发前在北京做装修工作。法院查明,2012年8月2日21时许,张德在朝阳区金盏乡其租住处内,因琐事对25岁的女子田某不满,遂先后用手扼压、用夹克衫拉链勒田某颈部,致田某窒息死亡。后为隐匿罪证,张德将田某的尸体分解后扔弃。
法庭上,张德对指控无异议,但辩称作案是因田某曾窃取其钱款并拒绝归还。他说,2012年7月份左右,他下班路过一个发廊时,发廊里的女子冲他喊要给他按摩,谈好价钱后该女子跟着他来到其家中按摩。由于喝了酒,他按摩时睡着了,醒了之后发现按摩女不见了,自己兜里的4700元钱也不见了。
张德说,他怀疑钱是按摩女偷的,曾到店里找该人要过,但按摩女不承认。2012年8月2日晚,他再次路过发廊时,又向按摩女要钱,对方提出为他按摩,他没同意,女子就跟着来到他住处,说为其免费按摩,但他不同意,仍希望还钱,该女子要走,俩人发生争执。他掐住对方的脖子,直到对方不动才松手,而后分尸,并找黑车司机运走。司机报警后,张德被抓。
案件审理期间,经调解,张德的亲属代为赔偿田某近亲属共计10万元,田某的近亲属表示对张德可不判处死刑。
法院认为,张德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鉴于他能认罪悔罪,其亲属能为其积极赔偿,故可对其判处死刑,不立即执行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德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因张德作案后分解被害人尸体,手段残忍,情节极其恶劣,应对其限制减刑。
逝者已逝,我们不去追究按摩女是否真的偷了钱,但是张德的杀人分尸的行为,是令人法指的。